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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完成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指引(试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路桥区作为试点的县(市、区)之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试点工作。



 快来了解吧

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1

加强领导,形成全力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试点工作小组,陈巍所长任组长,全力保障各项试点工作开展。


2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所里多次专项研究,对试点工作开展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是组织了业务培训。为了解决制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瓶颈问题,所里组织了专门的业务培训,让参与试点工作的监督员熟悉。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联系,与其他县(市、区)交流学习,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试点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


3

注重质量,强化督查


对涉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行政处罚流程、常用执法文书书写”等四大类十六大项监督执法指引内容,制定《路桥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记录表》,细化量化监督检查内容,将证照信息、人员资质、流产药物登记使用、手术病案、彩超室“两非”标识及终止妊娠登记、计划生育证明等全方位展开检查,做好试点情况梳理和问题分析,确保如期、高效、优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4

建立档案,动态监管


全区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建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档案,对机构基本情况、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科室设置及监管记录等予以书面建档,模清底数的同时,以助日后长效动态监管




监管进行时....

图片丨查看 终止妊娠手术室设备


图片丨检查台账记录和人员、机构资质


图片丨查看 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记录



 查漏补缺,强监管

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均持有有效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师和护士取得了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资质,B超检查室内外均张贴明显的“两非”标识。各医疗机构均能按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规范从事执业活动,未发生与母婴保健相关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但仍存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注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部分医疗机构人工终止妊娠的记录均未注明孕周期,孕妇超声检查登记项目记录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不规范、无痛人流术医生未为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等问题。


下一步将加强《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创新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模式,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开展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政许可,统一规范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相关资料表格,加强监督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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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卫生计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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