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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研制的“神药”,竟然是“消毒产品”,别以为换了“马甲”就认不出来

生活中,

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

“抗菌剂”、“抑菌剂”、“抗生素”等,

可真要你说出它们的区别,

很多人未必说的出来。



它们名字好像差不多,似乎都和细菌什么的有关,但要区分它们的不同,如果不是专业人士,一时还真讲不清楚。前不久,卫监君查处了一个案件,恰好和其中一个产品有关。


从宣传上看,这家公司经营的产品很不一般。


走进店里,看到产品,更是让人惊叹:这家公司经营的产品叫“某某皮肤抑菌膏”,分为冷膏和暖膏


冷膏外包装标签上标有“类型:外用乳膏 范围:本品为抑菌剂,用于皮肤抑菌剂,止痒、止痛、消肿、消毒。功效:清热解毒,除湿化痰,醒脑,化结、止痛、消脂、利尿。对晕车、鼻炎头痛、头晕、牙痛发烧等均有效”;



暖膏外包装标签上标有“类型:外用乳膏 范围:本品为抑菌剂,祛寒、止痛、消肿。功效:祛寒,除湿化痰,温经活血,化结、止痛、对寒痛、肿胀、腰酸、腿痛、关节痛,肩颈痛等均有效”等内容,真的是从外到里、从头到脚,没有它不能解决的问题,这简直是要成为“神药”的节奏。


好像哪里有点不对劲?!这个标注这么多治疗功效的产品怎么没有国药准字号,到国家食药总局网站上一查,果然“查无此人”。


再仔细查看,这个产品上标着生产许可证:(豫)卫消证字[2016]第0012号--原来是消毒产品


从标识上看,这家公司经营的“某某抑菌膏”属于抗(抑)菌制剂,虽然其产品名中含有“抑菌”字样,但是否像药品中“抗生素”一样,真的具有消炎、止痛、退热等治疗功效?其实,它们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抗菌剂、抑菌剂属“卫消证字”产品,主要用作日常护理保健,不能用来治疗疾病;


抗生素等属“国药准字”产品,主要用作治疗疾病。



显然,这家公司经营的“某某抑菌膏”踩过界了,它给自己穿上了“药品”的“马甲”!


据公司负责人李某讲,这个抑菌膏是她亲自研制的,并委托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量生产,自己公司担任监制。根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抗(抑)菌制剂属于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可是,这个产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因此,是否具有抗抑菌作用也还未知!



而且,根据原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规定:


第三条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第十八条第三项

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三)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


显然,该抑菌膏的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经查实,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最终,该公司被处于2000元的罚款。


卫生监督部门还是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具有药物的治疗作用,所以不能替代药品,因而其外包装、说明书、标签上也不能违法宣传对疾病有治疗的效果。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看清是消毒产品,还是药品,避免贻误病情。



来源:平湖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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