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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不备案,不能参加明年执业医师考试!


日前,广东省卫计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各地截止时间有差异)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并在考试报名时提交已通过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的本人信息页。


也就是说不能直接报名了,在报名之前要拿资料去试用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备案通过了才能报名,医考报名进一步严格!


可能不少朋友要说了,报个名怎么这么麻烦,还没考就已经晕了。但只有严格管理、公平谨慎的考试才能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大家还是按照规定集齐手续抓紧时间备案吧。


另,广东惠州地区还规定,本次备案材料将作为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将不能参加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


因此,广东打算参加医师考试的朋友,一定要近期多留意各地区卫计局发布的通知,以免错过备案。


这虽然只是广东省一省的政策,但是也表明医师考试将会越来越严格化,打算参加医师考试的朋友,还是尽最大能力提高自身软硬件实力,毕竟打铁还需自身硬!




广东各地区备案截止日前汇总




地区

提交备案申请书时间

深圳市

2017年10月31日前

中山大学附属第6医院

2017年10月20日前

广东珠海市

2017年10月20日前

广州市天河区

2017年10月31日前

广州市海珠区

2017年10月31日前

广州市白云区

2017年10月31日前

惠州市

2017年10月31日前

惠州仲恺高新区

2017年10月31日前

潮州市

2017年10月31日前

清远市清新区

2017年10月26日前

云浮市

2017年10月31日前

韶关市

2017年10月31日前

江门开平市

2017年10月20日前


通知文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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