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制度建设,提出36项改革措施。如此高规格的强调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表明国家对于医药行业,尤其是创新药及器械的高度重视。
传统与新锐、科技与人文、智能与匠心,正在变革中共振,拓展着中国医药的向上空间。同时,改革的阵痛与转型的压力正考验着中国医药经济的韧性。11月7-10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指导、医药经济报主办、标点信息(集团)承办的“第29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将在江苏常州召开。本届大会的主题为“共振向上的实业支撑——中国医药经济韧劲与张力”,会议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解读《意见》内涵,并关注“十九大”后三医联动改革的政策风向、对国内外医药市场和研发趋势进行5年中期预测,南方所将发布十余个医药产业前沿及热点研究报告。
创新是发展的源泉。《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主题就是鼓励创新,着力点是解决公众用药的问题,让公众能用得上新药,用得上好药。鼓励创新,既要鼓励原始创新,也要鼓励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以提高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同时,推动药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医药产业做大做强,更具竞争力,改变我国新药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这也是我国创新型国家战略在医药行业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高质量创新药械和仿制药械上市后给予政策支持:建立上市药品目录集、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开展药物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完善和落实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促进药品仿制生产、支持新药临床应用、鼓励罕见病用药研发等。一系列的政策红利将使具有核心研发能力的企业受益。
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大幕已然开启,政策红利激发转型升级的热情。在“十九大”背景下,唯创新企业者,方能借政策和改革的东风,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
■记者 李蕴明 实习生 张少莹
■编辑 徐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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