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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指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国家与农村居民共同抵御重大疾病风险、保护广大农村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一年一度的新农合参合金征收工作开始了,农村居民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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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对象


原则上属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均以居民健康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农业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外出务工、失地农民(农转非)、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旦发现重复参合(保),将视情况予以取消医保待遇,并不退还个人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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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参合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80元,即个人缴费180元/人/年。本县农村户口的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孤儿、百岁老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县政府确定的特殊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所需资金从澄迈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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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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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正常身份参合居民可持居民健康卡按以下五种方式进行参合缴费:

1、海南省农商行自动柜员机缴费;

2、海南省农商行手机银行缴费;

3、海南省农商行社保移动终端缴费;

4、海南省农商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5、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处缴费;

6、各镇财政所征缴处缴费。



无户籍参合人员缴费流程:对于无户籍的参合人员,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进行身份核对,并经镇政府确认。经确认无户籍的参合人员,各镇要列表盖章,同时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准确录入参合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人员类别、住址等信息),确保系统录入无户籍的参合人员身份信息与各镇列表盖章的人员身份信息相一致,并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无户籍参合人员现金参合缴费。无户籍参合人员在所在镇财政所进行现金参合缴费之后,领取《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收据由各镇财政所到县财政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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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县合管办:6763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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