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高管团队、吸引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实行股权激励的好处不言自明。可是,实行股权激励如果没有掌握正确姿势,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各种各样的坑。
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不能给员工一种“股权激励就是免费的午餐”的感受。
在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几种手段,如期权、期股、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虚拟股、干股等中,员工需要出资的手段往往效果更好。
有研究发现,当管理人员持股量较低时,股权激励机制提高了公司价值;但当管理人员持股水平较高时,“壕沟效应”发生作用,管理人员可以更为随意地谋取私利而损害公司价值。
大家通常认为,高管层获取的股份占比越高,对公司经营就会越用心。可现实情况是,有些高管层拿到的股份过高时,第一时间想到并不是如何改善公司经营,而是如何保证自己的股权收益尽快兑现。因此,出售股权、辞职套现成了许多高管的惯用伎俩。
另一个让人担心的问题是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创业公司一定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无论何时,创始人一定要掌握绝对的决策权。
创始人的持股达2/3及以上就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持股51%及以上对公司拥有相对控制权。其余的股份可根据贡献大小,分配给其他合伙人以及核心骨干。即使不控股,创始人通过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手段,也可以对公司运营进行控制。
股权激励最理想的效果是,能够调动所有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股权激励如果只在高管层内进行,会严重挫伤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尤其是对零售企业来说,基层员工是顾客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他们能否满怀热情的投入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能否走得更远。
在进行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时,要让每一个员工都能看到成为股东的希望。张磊表示,一个总体的原则是,谁创造价值,谁分配利益。基层员工如果贡献突出、表现优异,成为股东自然是理所应当;高管如果尸位素餐、得过且过,股权激励照样没有你的份。
进行股权激励时,一定要以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基础,不是只要愿意出钱就行。
对高管来说,员工满意率、顾客满意率、营业额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需要纳入考核指标;对产品经理来说,菜品出品速度、出品质量、新品研发需要考核……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只有满足了相应的标准才能将其纳入股权激励的范畴。
对非上市企业,很少有企业能够做到定期公布财务信息。
这就造成两种后果:实施股权激励后,员工对公司估值多少没有概念,不敢贸贸然出资认购股份;股权激励实施后,员工对公司销售额、利润等数据两眼一抹黑,导致员工对分红、股份计算的真实性产生疑问,长此以往,股权激励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因此,在进行股权激励前,最好的做法是,对外找权威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对内需要定时披露公司财务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打消员工的疑虑。
来源:餐饮老板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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