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 12月4日设立为 国家宪法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作为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关,在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的同时,有的放矢,针对卫生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更要学会用法,以保护人身健康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7年即将进入尾声,
这一年中,
又 新增 或 新修订 了多少 卫生法律法规 呢?
(一)新增或新修订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二)新增或新修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新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新增)、《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新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
(三)新增或新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新区卫计委监督所在新区卫计委的领导下,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聚焦中医药法,开展“弘扬中医药法精神,规范中医诊疗行为”主题宣传活动,对中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依法执业的要求,中医师运用技术方法及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要求以及“蓝盾十八号”打击中医非法行医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围绕医疗卫生、场所卫生、产品卫生等卫生安全问题等方面,宣传新区卫监的品牌形象,以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问卷调查、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进行宣贯。并在现场接受市民群众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维护健康权益等方面的咨询和相关投诉。
宣传活动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陈列展板6块;发放资料 500余册;接待并解答各类咨询100余件;完成调查问卷200余份。
新区卫计委监督所以宪法宣传周为平台,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开展政策宣贯,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品牌形象,向广大市民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管理相对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市民的健康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学习党的十九大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上海
本文来源:浦东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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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和小薇,祝您健康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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