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医药地方台” 可订阅哦!
12月5日,河南开封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注销尉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药店、尉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药店等33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显示,尉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药店、尉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药店等33家药品经营企业于2017年11月29日向该局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市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6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于2017年12月05日注销尉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药店、尉氏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药店等33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局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自注销之日起,须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其发生药品购销业务。
长按指纹
一键订阅
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