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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内江市“五项制度”强化药械采购监管

  一是通报制度。每月对全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械采购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二是约谈制度。对省上通报排名后五位的单位进行约谈。三是督导考核制度。每年开展两次全市药械采购专项督查,并将督导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四是不良记录制度。凡是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五是预警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网上监管,对指标完成较差的单位,及时通过电话预警提醒。

  在省卫计委11月全省医疗机构上网采购情况通报中,我市公立医院采购“基本药物”达标比例100%、采购“自费药品”达标比例100%,两项指标均并列全省第一名;药品阳光采购积分119.08,列全省第三名;采购“川产”药品比例25.61%,列全省第三名;采购“贵重药品”比例1.25%,列全省第五名;体外诊断试剂上网采购率93.94%,列全省第四名。并在今年全省药政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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