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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12月4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进我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通知》提出,


全省各类残疾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的残疾人可通过预约方式优先获得家庭医生门诊服务,因病情变化需转诊的签约残疾人,可通过家庭医生(或者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优先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或者上级医疗康复评估、服务机构)治疗和康复。



《通知》要求,


到2017年底,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力争全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




(来源:健康山西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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