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的流动,带来的一个难题是孩子的上学问题。
→ ★2017年12月20日,从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新版”积分制管理办法已经“出炉”。
“新版”实施后,申请纳入积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据了解,新的《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称为《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按照新《办法》规定,新居民同时符合持有本市《浙江省居住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市内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年(含)以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这4个条件,可以申请纳入积分管理。然后按照综合素质和实际贡献情况进行积分评估管理,评估内容分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参保情况、居住情况、专利创新、表彰奖励、公益慈善、投资纳税、急需人才、违法行为等11个方面。
“新版”与“旧版”又有何不同?
相比2013年出台的《暂行办法》,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作了五点修改:
一是新《办法》在持证时限、计划生育等方面作了更人性化的调整。
二是在计分项目上,将“社会贡献”修改为“公益慈善”这一导向指标,新增“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满100小时得2分,每增加50小时得1分”可以获得相应分值;将“违法行为”修改为“违法犯罪”,把“个人或作为法定代表人五年内受过强制隔离戒毒的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有犯罪记录的”赋予相应分值。
三是《办法》对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作了最大限度精简,特别是对生育状况,申请人提供户籍地卫计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现居住地卫计办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明》或由现居住地卫计办查询后出具的电子婚育情况证明。此外,《办法》对住所证明、就业证明、社保证明的范围与形式作出了明确界定,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
四是申请流程。基层新居民事务工作机构在受理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初审,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收到相关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开展复审。同时为解决新居民“申请材料多,流程复杂”等热点难题,将优化积分制管理系统平台,实行申请人“网上申请”“提交材料”“查询积分”和“线上告知”等,通过推进数据共享、信息互认,为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五是公示结果。申请人不如实申报或伪造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制管理;对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如分值为零或负数的,不予办卡;领取《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的新居民,在申请享受特定公共服务时,应当遵循按积分值从高到低排名的规则。
★卫计办告知★
→ ★ ★根据桐乡市2017年《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8年新居民积分制计生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请人员需提供户籍地卫计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经现居住地卫计办人员审核后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或由现居住地卫计办在省综合平台查询后出具的电子婚育情况证明;
★如有新居民出具户籍地盖章的《桐乡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即原三级计生证明),在2018年作为缓冲期仍然可以安往年办法审核使用。
★咨询电话:0573-88488986
★★温馨提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三年,个别省份为一年,以证件提供有效期为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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