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急救车让行”启动仪式开始啦
“为急救车让道,就是为生命绿色通道让行!”当120救护车执行抢救任务时,就是在和死神赛跑,很多疾病,一旦错过最佳抢救时间,会导致患者出现多种并发症,甚至会危及生命。
倡议全社会参与“我为急救车让行”活动中!让我们一起最大限度礼让生命通道,构建平安和谐的大美临沧。
1月20日(本周六)由市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将联合举办“我为急救车让行!”宣传活动,期待您的参与!
活动安排
时间:1月20日
上午09:00—11:00
地点:玉龙湖
内容:
1.发放宣传资料。
2.急救知识宣传、咨询。
3.自救互救知识展板展示、咨询。
4.心肺复苏技能培训。
5.创伤急救基本技能培训。
如何为急救车让行?
交警部门温馨提醒,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的优先特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都应依法避让,留出道路让救护车辆先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情况一:当相对方向来车为救护车,且马路中间没有隔离设施时,应当减速观察救护车的行驶动态。
情况二:当相对方向来车为救护车,如救护车要左转弯或者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当停车让救护车先行。
情况三:同一路段,若驾车在救护车前方同向行驶时: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时,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救护车先行通过。
情况四:遇各车道车辆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救护车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情况五:仅有一条车道的,前车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当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
情况六:在路口遇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与救护车同车道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靠右侧停车让行救护车。
情况七:同方向后车不得加速并行、穿插、超过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