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卫生资格考生请注意,目前全国各地陆陆续续公布省分数线!目前,浙江省、青海省发布省级分数线!请大家一定要留意你们当地通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浙江省:2017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5分。
2、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及所属县(市、区,天峻县除外)和乡镇(唐古拉山镇除外),黄南州的同仁县、尖扎县及所属乡镇为50分。果洛州、玉树州及所属各县,黄南州的泽库县、河南县,海西州的天峻县和上述地区的乡镇,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均为45分。我省有3052名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省内合格成绩不予滚动。
下面请看各地详细通知
浙人社函〔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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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关于确定2017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19号),我省达到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已公布。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17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5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现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单位(不在县、市、区的城区内)工作的本年度应试人员,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且不满60分。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自愿申请,填报《符合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人员审批表》,并附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经县(市、区)、市人力社保和卫生计生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复审,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准后发文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三、其他有关事项
符合条件并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该证书在省内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确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社保和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有关审批工作,在2018年2月9日前将《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青海省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已经正式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19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线的函》(青卫人函〔2017〕156号),现将我省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我省有1966名考生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卫生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经研究,今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省内合格标准为:
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及所属县(市、区,天峻县除外)和乡镇(唐古拉山镇除外),黄南州的同仁县、尖扎县及所属乡镇为50分。果洛州、玉树州及所属各县,黄南州的泽库县、河南县,海西州的天峻县和上述地区的乡镇,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均为45分。我省有3052名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
省内合格成绩不予滚动。
三、接此通知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尽快将合格标准通知本地区卫生主管部门及考生所在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本地区、本部门合格人员资格证书。证书办理时间为2018年3月至6月。办理证书时须携带考生准考证(原件)、成绩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以及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