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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关于全市2017年药品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情况的通报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全市2017年药品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情况的通报

天市卫发〔2018〕40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2017年,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药品网上采购制度,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稳步推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强化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和配送保障,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分析通报如下(通报数据均来自甘肃省药品采购平台):


一、工作情况

一是药品网上采购制度全面落实。全市共有177家医疗机构实施了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网上采购覆盖率10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从省级平台采购药品9.22亿元,较上年增长9.78%;配送药品9.15亿元,配送率为99.24%。网上采购情况:市级医疗机构采购4.41亿元,较上年增长6.74%;县区医疗机构2.90亿元,较上年增长27.2%;基层医疗机构1.91亿元,较上年下降2.07%。按采购金额排序,市直医疗机构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分别位列前三位,甘谷县、张川县、武山县分列县区采购金额前三位。县级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张川县和甘谷县县级医疗机构采购金额超过了5000万元,秦州区、武山县、麦积区和甘谷县医疗机构采购量增幅较大;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金额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仅秦州区、武山县采购量增长。

二是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机制。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和市直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各县区实行药品采购监管平台和财政专户、付款审批制度,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采购一体化工作,卫生院设立中心药房,由卫生院统一开展网上药品采购和配送,加强了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实行合同化管理,严格药品配送企业服务和能力考核、补充和调整,药品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2017年集中采购药品入库率98.21%,其中市级、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入库率分别为98.81%、99.44%和97.03%,均保持了较高的药品入库率。

三是加强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我市基本药物配备比例稳步提升。2017年全市累计集中采购基本药物4.80亿元、较2016年增长30.08%,基本药物采购比例达到51.98%,首次超过非基本药物采购率。基本药物采购率按县区统计:麦积区91.55%、甘谷县73.64%、秦州区71.69%、秦安县68.86%、清水县64.64%、武山县60.67%、张川县56.86%。市直医疗机构、县区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率为35.40%、48.48%、95.81%。基本药物占比:市中医医院52.60%、市二院36.85%、市一院32.44%,超过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5%的要求,二级医院基药采购销售达到50%的医院: 清水县中医院89.17%、甘谷中医院67.17%、麦积区中医院64.52%、秦州区医院52.66%,未达标的医院:秦安县医院49.27%、秦安县中医院48.40%、甘谷县医院47.24%、清水县医院46.84%、市五院45.08%、张川县医院43.77%、张川县中医院40.49%、武山县中医院39.68%、武山县医院38.83%、市四院37.22%、市妇保院29.93%、市三院19.20%。

四是积极推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落地。市卫生计生委于7月及时制定印发天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三所三级医院于2017年10月1日起,在药品采购中全面执行“两票制”,目前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完成了所辖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配送企业“两票制”药品配送能力和品种的摸底调研,确保2018年底“两票制”顺利平稳实施。

五是稳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2017年5月1日起,我市17所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合医疗机构自身开展的业务,分类分批逐步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对已挂网的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类等二批高值医用耗材进行网上采购,对未纳入目录、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产品,医疗机构及早督促生产企业向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申报挂网。对拒不申报的,医疗机构及时和配送企业进行协调,用挂网产品替代非挂网产品。


二、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采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基层医疗机构院内管理系统不健全、不完善,药品出、入库统计没有及时按要求进入医院管理系统;个别医院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不够重视,部分二级医院基药采购销售金额达不到50%,个别村卫生室网下私自采购药品情况时有发生。

(二)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进展不平衡。从我市各级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情况看,市直医疗机构和秦安县行动快,过渡顺利,甘谷县、张川县的医疗机构进展较缓慢。

(三)药品采购配送监督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面宽,涉及的医疗机构和生产配送企业数量多、业务范围广,存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监管力度不大,监管不协调、监管不到位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8年,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紧围绕省卫生计生委药品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抓好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

(一)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按照《2017年度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对于医疗机构使用多、使用量大,以及低价短缺药品,市卫生计生委组建市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或以县区为单位组成医疗机构联合体,开展带量集中议价采购工作。

(二)分类实施、分级推进,全面推进药品购销“两票制”。2018年底前,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自甘肃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起全面落实“两票制”。根据此次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和承担中标药品配送企业情况,按照“两票制”配送要求,加强药品配送企业动态调整,优化县乡一体化配送和城乡结合的集中配送服务,确保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两票制”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并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力争三级综合医院(包括中医院)基本药物有一个提高,确保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50%。

(四)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督查,进一步落实药品网上采购制度。全面定期开展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全部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采购,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平台的十三类高值医用耗材自2018年4 月1日起全部实行网上采购,杜绝网下采购行为。

(五)做好短缺药品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短缺药品信息监测,二是动态调整分类管理目录(短缺药品清单),合理界定短缺药品标准,适时调整短缺药品清单;三是建立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对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的短缺药品和存在短缺风险的急(抢)救药品进行定量储备。

附件:1、2017年天水市网上药品采购通报
 2、2017年天水市短缺监测点信息报送情况统计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来源: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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