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打假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通知》(辽打假办发〔201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了春节期间全区消毒产品监管工作。
皇姑区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重点商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区内的22家药房进行了检查,共抽查39个消毒产品。被检查的消毒产品均能按要求进货、登记和索证,经营的消毒产品均符合卫生要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我区药房的消毒产品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净化消毒产品市场秩序,维护好消费者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节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