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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疫苗接种实名制在我院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疫苗接种及时率,保障疫苗的可溯源性,按照自治区疾控中心关于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的相关要求,自3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正式实行新生儿疫苗接种系统实名制登录,凡在我院分娩的新生儿产妇及家属均需携带身份证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疫苗电子签名后,可为新生儿接种一类疫苗。

我院产科作为“全疆急危重症转诊基地”,接收来自全疆各地州的危重孕产妇较多,规范化、系统化身份信息尤为重要。在产房接种疫苗前,新生儿接种需先将产妇信息进行登记,身份信息进行电子签名实名制录入接种系统后方可打印“儿童预防接种证”。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时,产妇及家属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有效证件,由接种人员对新生儿接种进行身份验证。

新生儿疫苗接种实名制的实施,更大程度提升了新生儿接种疫苗的安全可靠性,促进了医患间的沟通,有效提升临床服务满意度,保障患者家庭的权益,为构建医患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文/产科 邱瑞  图/产科 赵原

编辑、排版/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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