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医学伦理学中有这么一部分内容,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部分内容-公共卫生伦理学。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公共卫生,即是预防疾病、延长人的寿命和促进人的心身健康的一门科学。公共卫生又称公共健康,概念的提出针对传统注重个体健康而言。医学事业的发展结果之一是医学活动的对象从个体转向群体和整个社会。以前我们接触的多半是个体的健康,往往会忽略整体健康,如果整个社会整体健康水平比较差,那么个体健康水平也不会很高。我们所学习的公共卫生包括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静态是指其工作目标以及围绕实现工作目标而建立的制度、组织、文化等。动态是指实现与维持目标处于稳定状态的工作过程,包括现状评价、问题分析、政策制定与发展、保障措施的实施等。
接下来我们需要掌握的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道德特点,总体上来说,公共卫生工作的道德特点有三个,第一便是道德目标的超前性,医学从产生时开始,重点就是关注已经出现在个体身上的身心痛苦,即疾病已经发生,应该如何将疾病的不利影响消除,或者至少之是减轻其不利影响。第二是道德目标的社会性,公共卫生的最终价值体现在社会层面。公共卫生目标的实现,虽然存在着主要的组织者与实施者,例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等,但如果没有多数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如果没有全社会的共识与支持,目标的实现就会遇到不可克服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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