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指经期前后或行经期间,出现下腹部痉挛性疼痛,并有全身不适,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者。
原发性痛经:也称功能性痛经。经过详细妇科临床检查未能发现盆腔器官有明显异常者。
继发性痛经:则指生殖器官有明显病变者,如子宫内膜异位症、盆腔炎、肿瘤等。
约有50%以上患者伴有全身症状
伴有腰酸、头痛、胃痛、头晕、乳胀、尿频、稀便、便秘、腹泻、失眠、易于激动等,严重者可有面色苍白、出冷汗、四肢冰冷、恶心、呕吐、甚至会发生晕厥。在剧烈腹痛发作后,转为中等度阵发性疼痛,约持续12~24h,经血外流畅通后逐渐消失。期间也有出现精神症状紧张或忧郁、恐惧感。
注意事项
1、医师指导下用药
2、月经期用药与饮食
对月经周期不规律或希望怀孕的妇女不宜在月经来潮前口服中成药,月经期间不宜服用利尿剂,因为利尿剂可将重要的电解质和水分排出体外,对平衡不利。应少饮酒和少摄食盐,促使水分不在体内滞留,以减轻肿胀感。
3、缓解痛经药
对疼痛症状有缓解作用,不能解除疼痛的致病原因,不能防止疾病的发展和预防合并症的发生;长期应用会攻击胃肠黏膜的防御系统,诱发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和出血,为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缓解痛经药连续服用不宜超过5天。
4、经期卫生指导
痛经剧烈者应卧床休息;经期忌食生冷瓜果及刺激性食品,注意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保持外阴清洁,每日用温水洗1~2次,勤换垫纸。
加强锻炼,衣着要温暧,忌涉冷水、游泳和剧烈运动;解除心理障碍,保持精神愉快,避免过度劳累、紧张、恐惧、忧虑和烦恼。民间常采用生姜红糖水煎服;或应用暖水袋热敷。
用药注意
1.痛经的治疗原则及适时用药
(1)治疗原则 以调理气血为主。经期调血止痛以治标,缓解疼痛;平时应辨证求因以治本。一般需连续治疗2-5个月经周期。
(2)适时用药 一般当于月经前3~5日开始用药,痛止停服。若经净后疼痛发作者,可于痛前3~5日开始用药。
2.药物的不良反应与禁忌
(1)具有活血祛瘀类中成药,痛止停服,不宜过用。
(2)同时患有感冒等外感病,不宜服用补益类中成药。
(3)应辨别虚实寒热,不可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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