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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版《中国药典》拟制修订药用辅料标准品种名单(第二批)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以及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要求,经药典委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专业委员会审议,明确2020年版《中国药典》药用辅料标准制修订品种遴选原则为:1.国内上市的国内外制剂中已使用的,且安全性已得到证实的药用辅料;2.为满足不同制剂需求,需要制定不同等级标准的药用辅料;3.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制修订的药用辅料;4.相关专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制修订的药用辅料。

  我委根据前期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情况,结合“原辅包”共同审批的需求和药品评价抽验发现的问题,拟定了2020年版《中国药典》拟制修订药用辅料标准品种名单(第二批),详见附件1。现就该名单公开征集意见,如有异议,请将书面反馈意见于2018年2月28日前寄送至我委(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61)。

  为增强药用辅料标准提高课题研究用样品的代表性,确保药用辅料标准的科学、合理和适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积极作用,请各相关辅料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尽快与样品收集单位(见附件1和2)建立联系,以便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加强技术沟通和交流,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等。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需提供的样品和资料邮寄或直接送至“样品寄送地址” (见附件2)。

  联系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附件:1.2020年版《中国药典》拟制修订药用辅料标准品种名单(第二批).pdf

       2.样品及资料寄送方式.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本文来源:国家药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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