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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东莞医改工作又得到国家公开表扬,原因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司对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予以公示。东莞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名单如下:

北京市西城区

天津市北辰区

河北省馆陶县

山西省阳曲县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辽宁省锦州市

吉林省长春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松江区

江苏省淮安市、新沂市

浙江省金华市、德清县

安徽省宣城市、天长市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江西省于都县

山东省滨州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枝江市

湖南省株洲市、宁乡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

海南省儋州市

重庆市忠县

四川省成都市、石棉县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玉溪市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庆阳市

青海省海西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



大家注意这两个词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那么

东莞过去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

如何真抓实干

有哪些明显成效?

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理由一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破除以药补医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让利15.22亿元,“药占比”从32.9%下降至目前的26.26%。



二是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创新机制,从2016年起,实施东莞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已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23项。取消300元以上医用耗材和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


三是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2017年底,东莞市挂靠深圳市确定的药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预测可降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费用30%左右。



推进管办分开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成立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承担政府举办市属公立医院的职能;成立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作为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决策和监督机构。全市公立医院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所有三级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




改善医疗服务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推行预约诊疗、延续护理等新型服务模式,开展处方点评,规范医生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017年,公立医院门诊、住院病人次均费用分别为183.3元、9601.0元,维持在省内同级城市较低水平。



理由二

推进基层首诊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基层首诊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建成以市属医院与社会办三级医院为网顶,以镇街综合医院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级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3所,市民步行15分钟即可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强化医保引导。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分级诊疗原则,规范社区首诊、转诊工作流程,执行医保差异支付政策,在社区就诊及转诊到镇(街)医院、市内三级医院门诊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50%、35%,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



三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全科医生团队”在辖区内分片负责、定点包干的服务方式,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等措施,引导群众社区首诊。目前全市签约人数达到267.34万,其中慢性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76.36万人。



四是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全市已组建36个医疗联合体,所有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市人民医院与谢岗医院医联体按三级甲等医院规模设计的新院区建成投入使用。



理由三

优化政策环境

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作为社会办医的国家联系点,东莞市对社会办医院实行同一政策保障、同一监督管理体系、同一待遇水平、一条龙审批设置、一体化发展规划的扶持和引导,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医,多元办医格局已初步形成。


目前,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2059所,占医疗机构总数的79.3%。已发证的社会办医院53所,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2.5%,实有床位数、住院量、门诊量分别占全市医院的29.9%、25.3%、26.7%。



总结



总的来说,2015年5月获批成为公立医院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以来,东莞市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坚持“三医联动”,以破除逐利机制为突破口,以完善基层基础为立足点,以激发发展活力为增长极,积极探索具有东莞特色、能够复制推广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路径,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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