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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绣: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互联网药品交易也日趋活跃。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到476亿元(含医疗器械);2016年迅速攀升到612亿元。由于药品是与人类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的特殊商品,在质量要求、合理使用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对于药品的内在质量,即使是专业人员也要通过特定的方法才能得出结论,普通消费者难以发现其中的质量问题。”王绣代表说。为此,她提出建议并呼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监管。

  王绣说,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合理使用专业性极强,普通消费者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一旦患者使用不合格药品或者不正确使用药品,可能对其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甚至是致命的伤害。目前,互联网药品销售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患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影响药品销售领域电子商务的健康长足发展,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

  针对我国网络售药监管法律不健全、网络售药法律内容不完善、网络售药违法行为多发等问题,王绣提出多项建议: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网络售药的相关规定,使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为有法可依,为下位法提供标准性规定,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和规范网上药店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增强明确性、可操作性;加大网络售药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的权责,严格行政监管;加强网上监管队伍建设,健全监管体系;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核网上药店和平台经营者资质,规范销售行为;加强网络售药平台建设。打造公共售药平台,通过平台建设达到监管和化解网络购药风险的目的;从政府监管转向社会共治。规范互联网药品市场,要在严格行政监管的同时,重视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实行行业禁入,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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