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安排为: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休息。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安排为: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休息。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