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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行政干预, 抗菌药处方权限向临床一线医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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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和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合理确定不同科室不同处方权限医师数量,处方权限向临床一线医师倾斜。

《通知》提出,加快建设多学科抗菌药物管理和诊疗团队,逐步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从“以行政部门干预为主”转变为“以多学科专业协作管理为主”。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临床微生物检验中心,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建设情况纳入抗菌药物管理评价指标。积极引进临床微生物新技术、新项目。借助医联体建设,提高区域微生物检验的整体能力和水平。《通知》明确,优化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结构,及时将临床效果确切、经济性好、安全风险低的药品纳入供应目录,逐步淘汰药效药动力学特性差、不良反应多和循证医学证据不足的药品。鼓励将青霉素等经典抗菌药物纳入供应目录,规范合理使用,逐步提高其使用比例,达到或接近国际平均水平。鼓励制订本机构适用的感染性疾病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指南,有条件的地区在三级综合医院实行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的专档管理。


对儿童等重点人群,《通知》强调,要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针对儿童的监测体系,增加纳入监测范围的儿童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的数量,全面掌握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耐药的各项指标数据,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儿童抗菌药物评价体系。同时,建立儿童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监控制度。针对儿童感染性疾病特点,加快儿童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感染专业相关医务人员培养。 


《通知》指出,要加强抗菌药物监测评价和公众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社会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度,实现控制自购药,减少自用药,杜绝无指证用药。同时,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阶段性评估工作,要求各地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几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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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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