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洞庭药业”)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发的关于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该药品为抗抑郁病药, 2017 年9 月,洞庭药业就该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申请并获受理。2017 年度,洞庭药业该药品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758 万元。截至2018 年4 月,复星医药现阶段针对该药品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约 880 万元。
复星医药始终将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持续完善“仿创结合”的药品研发创新体系。截至2017 年末,复星医药在研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一致性评价等项目 171 项,其中一致性评价项目 39 项。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进行其市场销售,并为复星医药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