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警惕!发现这十二类黑恶势力,请大家立即举报!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内容,巢湖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重拳打击下列12类重点黑恶势力:

1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乱建寺庙、强占集体资产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行服务、强推产(商)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6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七、操纵、经菅“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十、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1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
十二、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警方正告: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即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警方呼吁: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具体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18815657358,18815657364

市纪委监察委0551-82313552 

举报邮箱:chshce@sina.com

邮寄地址:巢湖市人民路316号巢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队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