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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启动定点药店慢性病购药服务工作

玉溪市启动定点药店慢性病购药服务工作

为方便慢性病患者购药和医疗费用结算,缓解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压力,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9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通〔2017〕94号)精神,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慢性病购药放宽到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2018年7月1日,玉溪市医疗保险启动定点药店慢性病购药服务工作。

定点药店慢性病购药服务业务培训

签订服务协议

定点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工作早于2017年下半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开始动议,11月成文征求意见,历经了数据测算、拟定管理办法、反复征求意见、确定准入条件、发布公告、接收资料、现场核查、集体讨论、择优准入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组织业务培训等环节,每一项工作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切实把好事做好。全市准入慢性病购药定点药店50家,市本级及红塔区城区准入20家,反映良好,得到医院、药店、参保人员的认可。

定点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工作的启动,标志着玉溪市落实医改工作本着更加惠民、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务实精神,想方设法让参加医疗保险患者享受医改红利,使全市近10万慢性病患者切实享受到公平、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            

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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