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火了!电影还未正式上映便收获诸多好评。医疗圈人士以及与慢粒白血病相关的人对这部电影更为期待,因为他们更清楚癌症给一个家庭带来的痛苦以及政策变化中的酸甜苦辣。
不少人认为,这部电影能够公映,已是制度上很大的进步。我们如果把这部电影当做一部普通的娱乐片去看待,显然低估了它的现实意义。从独家药品国家谈判,到抗癌药物零关税,我国对重症患者在药品使用上从未停止过前进的脚步。
相同的药 为何中国全球最贵?
多年来,跨国药企给中国用户普及一些观念:因为研发成本高,所以药价贵是合理的。但我们能够看到的是,为数不少的进口药在中国卖到全世界最贵,即使去掉关税和增值税,价格也很难与美国持平。其中的各种缘由或许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明。
电影上映至今我们看到了太多关于金钱的数字,一盒120片的格列卫在中国内地每盒的售价约为23000-25800元,同样按人民币算,美国的售价约13600元;澳大利亚的售价约10616元。而在印度与格列卫药效相近的仿制药售价仅为几百元人民币。故事原型陆勇由此诞生,他做起教国内患者购买印度药以及帮助患者和印度药厂代表沟通这门生意。
国家并非没有在努力
陆勇在一篇名为《我不是药神?我只是个白血病患者!》声明里这样说道:
对于情绪的渲染,导演已经十分克制,但即便如此,仍会有观众把质疑抛给国家,“为什么在我们国家买抗癌药那么贵!”其实,国家并非没有在努力。
2016年以来,原国家卫计委、人社部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第一、二批谈判目录共有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并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这39个谈判品种中,有17个抗癌药。
以被誉为乳腺癌患者“救命药”的赫赛汀为例,在纳入通过第二批国家谈判进入医保目录之后,这款每支零售价高达2万多元的药,经过谈判,每支药品支付标准降到7600元,降幅近七成。
2018年以来,从全国“两会”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到药企考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至少4次谈及抗癌药降税。
按国务院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确定:
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对治疗罕见病的药品和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部分药品简化上市要求,可提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资料等直接申报上市,监管部门分别在3个月、6个月内审结。将进口化学药品上市前注册检验改为上市后监督抽样,不作为进口验放条件。
各地方政府也快速出台了相应政策,减轻患者负担。例如,北京明确将36种谈判药仿制药纳入市医保目录,并且以仿制药和谈判药最低市场销售价作为定价标准;河南、天津、海南、宁夏等22省明确要求国家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或单独核算要求。毫无疑问,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了重疾患者的诊疗负担。
我国为什么不学印度
印度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关于药物研发不可谓比我国先进,但是关于仿制药这个产业的确已领先我国并拉开巨大差距。其原因在于印度的专利政策。印度在1970年通过了专利法,打破外资药企专利垄断,印度国内法律支持本土药企对外资药企产品进行仿制,并大幅缩短药物专利保护期。1970年至1990年这20年里,印度的仿制药产业蓬勃发展。1995年印度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虽也签订了专利保护的相关协定,但是印度并没有立即执行,这种状态持续10年。在这10年里,印度既对专利保护视而不见,同时又出口原料药和仿制药。直到2005年印度才通过了新专利法,以适应世界规则。
我国不学习印度主要原因是,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依赖世界贸易,因此更要遵守规则。2018年以年来,美国以各种理由跟我国打“贸易战”提到最多的就是诟病我国对知识产权不够尊重。
代购仍是“灰色地带”医疗保障需完善
影片中患者用走私仿制药、海淘药的现象,在现实中也经常出现。以印度的抗癌专利药为例,虽然价格便宜,但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销售的药品,以假药论处。也就是说,不论药品在境外的真假如何,均是“法律上的假药”。
2014 年 11 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提到: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仅仅是为境外代购的行为打开一个很窄的通道,海外代购药品依旧是“灰色地带”。
为了戏剧冲突需要,电影里唯一的反面角色是那家研发出新药的药企。事实上,因为有了他们的研发,很多绝症才有了希望。导演的本意也绝非让观众宣泄无商不奸的情绪。无论如何,药品价格的降低和医保体系的完善,可以给无数重病患者带来生的希望。正如陆勇所说,医疗保障和社会进步才是我们要去关心的点。这部电影和它背后真实的故事所带给社会的贡献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