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洪涝灾害中,人体抵抗力下降,最容易生病;
2. 有些病容易发生和蔓延;
3. 有些病容易在洪涝灾害中暴发、流行,因此,不注意疾病的预防,容易给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损失。
(二)在洪涝灾害中最容易发生的疾病
(一)在救灾防病期间,灾区卫生部门要执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随时作好疫情记录,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紧急疫情应及时报告,严禁隐瞒、谎报、漏报、迟报疫情。
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突发疫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3、甲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病例;
4、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5、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6、登革热:1周内,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7、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学校发生5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8、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9、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0、疟疾: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2、手足口病: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13、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14、发生中毒事件中毒人数30例或死亡1例以上。突发疫情发生后,所在单位和个人及收治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接到疫情报告的疾控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报告上级疾控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2小时内报告当地府。上报的内容应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突发疫情发生后,卫生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组织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农业、商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以下预防、控制措施:
1、病人的抢救、隔离、治疗;
2、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
3、加强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
4、有针对性地消除病媒昆虫、鼠类及其它染疫动物;
5、开展广泛性的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灾民的自我保健意识;
6、组织对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检疫、预防服药或应急接种,特别注重对孕妇、儿童、老人、病残者等特殊人群的健康保护;
7、有关部门应及时供应用于预防和控制疫情所必需的药品、生物制品、消毒药械等。
文章来源:瓷都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