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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疾控中心下发紧急通知:切实做好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

 健康日照 今天



日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紧急通知

切实做好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


7月23日,日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

自7月23日晚开始,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核实情况,通过乡医入户、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与接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对接沟通。查验辖区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根据补种原则和接种间隔要求,确定本次补种对象和补种剂次。区县疾控中心汇总后于7月24日上午9:00报市疾控中心。

预计省统一调配的补种疫苗7月25日到位,在“知情自愿,有序补种”的原则下,计划于7月27日开展免费补种工作。

有关情况,请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原接种门诊进行咨询(详见日照市预防接种门诊基本情况登记表)。







关于百白破疫苗有关情况

2017年11月3日上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抽验效价不合格,已全部销往山东。该批次疫苗流向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等8个市,已接种247359支,损耗、封存5241支,涉及儿童215184人,儿童接种信息在预防接种单位均有详细登记。我市于2017年5月18日领用该批次疫苗24000支,已累计接种23699针次,21528人(存在1人多针次情况),其中东港区6434人、岚山区2623人、莒县9776人、五莲县2695人,损耗195支,剩余库存106支。我市根据省统一要求,第一时间将库存疫苗就地封存,将该批次疫苗出入库和接种情况调查统计并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情况通报,该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



关于狂犬病疫苗有关情况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根据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该批次疫苗未流入我省。













小编按:


百白破疫苗的补种参考(具体补种工作以当地疾控专业部门的解答解释为准):


一、补种目的    科学、规范、稳妥、有序地开展百白破疫苗的补种工作,降低百日咳和破伤风的发病风险,切实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补种对象    接种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的儿童。


三、补种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依据分别是《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和《补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二)知情自愿,免费补种。


(三)属地管理,原接种单位补种。补种工作原则上由儿童原接种单位负责。


四、补种剂次和时间间隔    统筹考虑补种疫苗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和不补种疫苗可能发生疾病(百日咳)的风险,
≤5岁儿童接种百白破疫苗累计剂次(包括不合格剂次)应≤5剂。具体如下:


(一)第1、2、3针接种过不合格疫苗的儿童    1.若接种过1针不合格疫苗,且未接种第4针的儿童。完成前3针(包括不合格疫苗剂次)后补种1针,补种时间与第3针间隔≥6个月,原第4针推迟到与补种针间隔≥12个月。    2.若只接种过1针不合格疫苗,且已经接种了第4针的儿童。补种1针,补种针与第4针间隔≥12个月。    3.若接种过任意2针或3针不合格疫苗,且未接种第4针的儿童。完成前3针(包括不合格疫苗剂次)后补种2针,补种的第1针与第3针间隔≥6个月,补种的第2针与补种第1针间隔≥12个月,原第4针不再接种。    4.若接种过任意2针或3针不合格疫苗,且已经接种了第4针的儿童。补种1针,补种针与第4针间隔≥12个月。


(二)第4针接种过不合格疫苗的儿童。补种1针,补种针与第4针间隔≥12个月。


(三)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为避免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调查和处理复杂,
补种的疫苗不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补种的疫苗与其他疫苗之间间隔≥14天。


(四)白破疫苗的加强免疫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要求,上述儿童6岁时需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


五、补种使用的疫苗补种使用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调配。






资料来源:日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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