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和
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明确提出
今年内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实施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后
我省将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
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
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总体不增加
通知明确,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要求,2018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 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并原则上按照“9∶1”的比例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90%,通过调整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另外10%,通过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 重点提高受取消耗材加成影响大的、价格偏低的诊疗、病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总体上保持公立医疗机构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三部门要求:
●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调增的医疗服务项目中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通过医保控费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促进合理治疗、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 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零加成后,各地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用耗材零加成执行前后的价格变化情况、价格政策执行、价格公示等情况。
●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利用12358四级联网价格监管平台,严肃查处医疗价格举报投诉,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来源:川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