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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卫生计生系统黑恶线索,可拨打这个举报电话!

2018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

至2020年底结束

为期三年



当前

全国各地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应知应会知识

你了解多少?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时间?

答: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宣布正式启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扫黑除恶要做到哪两个“结合”?

答: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4.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年目标是什么?

答: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6.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7.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8.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是什么?

答: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二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四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10.中央确定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是什么?

答: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

11.公安部规定的涉黑涉恶9类典型案件是什么?

答: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

12.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是什么?

答: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13.银行业和保险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重点打击领域是什么?

答:非法金融活动、民间借贷、P2P网贷、校园贷等几大领域。

14.刑法第294条第5款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答: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15.什么是恶势力?

答: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

16.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答: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17.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什么特征?

答: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18.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的“六个围绕、六个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卫计系统黑恶线索举报方式


发现卫生计生系统黑恶线索,如: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插手医疗机构设备药品招标采购、插手医疗纠纷(如“职业医闹”)、干扰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插手项目建设、垄断护工市场等,广大群众除了向区扫黑办举报外,可以向区卫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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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5-22508275(丰泽区卫计局扫黑办/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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