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起草
9月19日,兴宾区人民医院章程起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就《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章程》起草工作开展研讨。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韦建富,区卫计局局长丁振飞出席会议,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陆国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8〕12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兴宾区人民医院章程起草小组正式启动章程的制定工作。
北京同合至诚事业部执行总监梁晨光首先向章程起草领导小组汇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章程》草案的起草、调研、研讨、征求意见、修改等工作过程,并对草案的形成原则、结构特点和内容详略作了进一步说明。
陆国章指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章程》秉持按照“人无我有 人有我优”的发展思路,创新医院管理思想,不仅规定了医院性质、办院宗旨、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而且明晰了医院的管理架构及责任体系,是指导医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是医院规范管理的起点。
就章程的起草具体工作,丁振飞指出,章程是医院的“宪法”,是向全社会宣示医院奉行的“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办院宗旨,展示全兴宾人医共享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让业界和社会透过章程,看到医院是在怎样的办院理念指导下开展医教研管及社会服务的。
最后,韦建富总结指出建立完善医院章程和制度体系,是一个艰难探索的改革过程,也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更是医院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的必由之路。为此,他提出“三个符合”:章程制定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符合医院实际情况和发展定位,要符合大多数职工意愿, 因章程关系到医院及各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和行为规范,要广泛征求意见,按有关程序制定好章程。同时,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把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现阶段的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破浪前行、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