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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用医保卡买生活用品?小心被举报!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滁州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一、检查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检查范围,市本级和各县(市)检查医疗机构的数量为协议医疗机构总数的5—10%,县域范围内不低于10家;应包含不同级别、类型、所有制形式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协议医疗机构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参保身份)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病种、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病种是指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串换为疾病住院)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过度医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重点检查一些特殊治疗项目: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项目。


二、检查协议零售药店。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检查范围,市本级和各县(市)检查协议零售药店的数量为协议零售药店总数的5—10%。重点检查协议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检查参保人员。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检查范围,市本级和各县(市)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复查大额医疗费用票据。对2017年以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票据原则上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数据,对5万元以下票据抽样复查;对反复轻症住院病人,抽查一段时间内住院病历,对比前后病史、检查、化验资料的一致性。发现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可以向前追溯。就诊医疗机构需积极配合核实票据的真实性。


2.复查过高门诊费用的真实性。重点复查2017年以来,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明显增高参保人员的就医情况。市本级和各市、县(市)对门诊费用排名前100位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情况,对其他参保人员就医行为抽样复查。


市医改办投诉电话:0550-3031566


信息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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