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再现猪瘟
9月24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屠宰场确诊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为止,全国累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已达21起。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屠宰场发生这起非洲猪瘟疫情是内蒙古第四起,这也是我国确诊的第二起发生于屠宰场的非洲猪瘟疫情。
(全国非洲猪瘟疫情一览表)
养猪场(户)发生疫情后立即扑杀消灭传染源,而屠宰场作为生猪流通地,发生疫情则意味着某个未知猪场已成为传染源,而且有继续散播病毒的风险。不同于其他案例发生后难以摸清楚来源,这一起案例的来源很快追查出来。
内蒙屠宰场感染非洲猪瘟案例来自辽宁!
9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文件表示,经实地调查溯源, 发病猪是辽宁省铁岭市不法商贩使用通辽市奈曼旗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违法调入的, 是典型的“隔山证”。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据调查,9 月 20 日下午奈曼旗金泉养猪场销售人员找到驻场官方兽医杨永强, 让其违法异地出具生猪检疫合格证明 B 证(可区内调运) 给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的夏宝刚、 邱刚 2 人,事后杨永强收受董喜光支付的好处费 8000元。随后,夏、 邱二人从铁岭市偷运 96 头生猪,于 21 日直接运抵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屠宰场。据公安部门认定,本次事件是有组织、 团伙性作案, 存在完整的非法利益链条。
目前,奈曼旗公安部门已经对金泉养猪场总经理刘国权、 副总经理董喜光、销售员张忠艳, 旗农牧局驻场官方兽医杨永强等4 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对辽宁铁岭市夏宝刚、邱刚,赤峰市敖汉旗沈虎、王永生等涉案人员正在实施抓捕。
非洲猪瘟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文尽管我区在非洲猪瘟防控上采取了有力措施,但通过对上述案件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在非洲猪瘟防控方面我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
一、设卡封堵不到位
省际间交通设卡封堵不严,致使生猪从辽宁省铁岭市违规调入我区。各盟市旗县间还存在着交通路口设卡不够,24小时值班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对调运生猪及产品的车辆的查验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官方兽医管理不规范
个别官方兽医法律意识淡漠,缺乏职业操守,杨永强为个人私利,竟然违法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从疫区辽宁省调运生猪,致使我区发生一起输入性非洲猪瘟疫情,情节非常严重。
三、责任压得不实
从国家到自治区已经对非洲猪瘟防控进行了周密部署,但盟市旗县特别是乡镇村场户的责任压得不实,存在责任层层递减、压力逐级弱化的现象,致使发生了本案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疫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继续压实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责任。请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盟市农牧业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旗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将官方兽医、防疫人员和屠宰场、养殖场户的责任落细压实,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二)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依法依规实施检疫。加强官方兽医监管,重点检查“隔山开证”、转让、伪造或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及动物标识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规范检疫出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2号公告和产地检疫规程,实施规范检疫出证,严禁“隔山开证”和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严格落实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入场检疫关,严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未按规定佩戴标识的生猪入场屠宰,严格车辆出场清理消毒并做好记录,记录要完整可追溯。
(五)当前我区已暂停所有盟市生猪调出本盟市,各盟市旗县对所有出入口要设立临时检查消毒关卡,要责任到人,24小时上岗,强化查证验物和消毒工作,重点检查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严禁违规跨区域调运。
(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违规调运要有一起查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必须从严。对责任履行不到位、处理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法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