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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坚持不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

为扼制保健食品体验式“温情”营销、夸大虚假宣传等乱象,破解众多老年人受骗上当、过度消费的难题,2017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始终秉持执法为民、稽查维序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食药总局、浙江省局《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开展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已完成辖区内156家涉嫌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经营户的清零,对68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移送案件3起,罚没款达836.18万元,保健食品违法会销现象基本销声匿迹。同时开展系列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宣传活动,从而有效整肃保健食品市场环境,推进理性消费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集思广益,破解保健食品违法营销监管难题


01

严密布控,破解问题保健食品“抓现行难”困境

为适应老年人生活特点及逃避监管,会议营销一般选择在早上非工作时间,避开了执法部门正常上班时间,而且随机性很大,在时间和地点上具有不确定性,当被执法人员发现后往往会更换时间和地点,在不同的辖区之间流窜,甚至发现一家公司下面有多家门店,不定时营业,使执法部门无法形成常态化监管。再加上保健食品门店通常仅作为聚集老人和维护关系的场所,违法营销行为往往发生在店铺外,很难查找到违法现行。


为此鹿城区局采取人海战术,不分工作休息,错时上下班,轮流派驻监管人员到保健食品门店蹲点暗访,紧盯涉嫌违法的经营户不放松,促使违法分子露出马脚,从而暴露违法营销行为。同时也能当场向群众科普保健食品防骗知识,劝阻老年人,不给保健食品违法营销人员行骗的机会。


02

多管齐下,破解问题保健食品“取证据难”困境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人员在会场或培训点一般只是口述,不进行销售,整个欺诈过程各环节分离。因此,即使受到市监部门查处,也无法马上掌握其违法事实。会销人员还往往煽动不明真相的老年人阻挠执法,使得检查人员在考虑到老年人安全的情况下难以正常执法取证。


为此鹿城区局从保健食品营销场所提供者入手,专门召开相关业主座谈会,通过分析危害、讲清责任,与辖区宾馆、酒店建立共防共控机制,要求市区21家大中型宾馆、酒店管理方在会议室安装高清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对可能涉及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采取在线视频监控的方式,实现“实时、动态、全方位”监管,强化警示预防的作用,解决取证难问题。同时甚至采用卧底跟踪的惊险办法来进行取证。为破获保健食品违法营销案件,将一位刚毕业、外省籍、具备一定侦查意识的女性工作人员送入涉案保健食品公司,卧底半个多月收集的情报,从而摸清了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的套路,并成功收集到违法证据,一举打掉了一伙“坑老”保健食品违法犯罪分子。



03

主动出击,破解问题保健食品“查连锁难”困境

当前,会议营销一直是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医疗器械非法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方式,屡禁不止。由于法规的滞后,这个行业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恣意生长。更有甚者,搞联盟营销,一家公司下面设多家门店,各家门店负责人不一,却互通信息,打时间差,不定时营业,以此逃避监管。


为了有效打击联盟营销行为,既要主动出击,剑指要害,又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鹿城区市监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制订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便衣卧底、踩点取证、蹲点跟踪的方式,深入调查会议营销举办方的办公地点、培训场所及物流仓库,从销售环节、消费终端两方面同时着手各个击破,拔出萝卜带出泥,幕后老板也随之浮出了水面。



多措并举,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最终目标


01

查办大案要案

为提高群众参与度,引导社会共同治理保健食品违法营销,鹿城区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温州市鹿城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于2018年3月开始实施。该《举报奖励办法》根据举报者提供违法事实、线索、证据的不同,以查处案件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为基数给予一级、二级、三级奖励额度,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奖励金额不少于30万元。鹿城区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温州主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老人密集的公共场所及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张贴该《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公众知晓率,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这一办法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响应。今年得到了浙江省食药监局陈时飞局长的高度关注和批示肯定的5·15大案,就是来源于群众举报。截止今年9月份,鹿城区局对68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移送案件3起,罚没款达836.18万元。今年4月24日,浙江省局和鹿城区局还共同策划、创作的以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较量》正式开机。该片由浙江法制报影视中心负责拍摄,直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危害,旨在揭露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案件违法形式,教育老年消费者。这些案件的告破,不仅震慑了不法分子,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一致交口称赞。


02

开展全域清零

随着打击的深入,鹿城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从大规模的会议营销“化整为零”转入店堂营销新模式。今年上半年鹿城区局审时度势、再接再厉,启动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清零”行动。今年2月12日,鹿城区局召开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清零”行动动员会,明确要求各基层所对全区涉嫌欺诈、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147家门店逐一进行梳理核对,对新增的及时补充,边排查边整治,力争不留死角。4月12日推进会上,稽查大队、基层所等十九个办案单位认领“清零”行动任务清单,举全局之力,统筹安排,案件分案到组到人,进展情况半月一报,局主要领导挂图作战。4月28日督战会上,针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局领导问诊把脉,进一步明确“清零”的标准,确保“清零”到底,不留死角。截止9月,通过排除、整改、立案等手段进行整治,完成对156家涉嫌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经营户的清零,立案9起,罚没款623.39万元。鹿城区局这项做法不仅得到了浙江省食药监局卢永福副局长的批示肯定,还得到全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好评。由于老百姓最相信报纸跟电视,鹿城区局还在温州各大主流报纸和电视媒体上广泛宣传,以案说法。同时短时间内开展药剂师进社区开展科普讲座,编辑制作《保健食品营销套路多》、《保健食品甄别小常识》等图文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并且印制成册进行发放。6月22日至28日,鹿城区局还在鹿城区各街道社区、红日亭、温州市老年大学等地举办系列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识别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增强社会监督和维权意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发生。


03

关注新型骗局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银发旅游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群体的青睐。就有不法经营者以免费参观旅游、免费消费体验为幌子,组织老年人到外地参观保健品生产企业(基地),向老年旅游者推销高价保健品,欺骗老年人。针对保健品非法营销特点,为了杜绝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利用旅游行业,在老年人组团旅游环节开展虚假欺诈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鹿城区局主动发力,对接区旅游局,争取支持,联合区旅游管理局召开鹿城区旅行社监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鹿城区老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全区100余家旅行社负责人签署承诺书,从地方旅行社入手破题,监督全区各旅行社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加强旅游行业自律,把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整治的关口前移至未发状态,做到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时段,维护老年旅游者消费安全与合法权益,消除社会隐患。


巩固成效,构筑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


01

明确后续监管任务

1

严把许可审查关口。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应当依法申请并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从源头上进行把控,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审查营销主体资格和保健食品资质。

2

日常监管排查不断。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不停排查,对正常的经营户也加强巡查,从经营场所产品陈列、警示标志的设立及产品标签标识、进货台账等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尤其重点关注整改的和立案后仍我行我素的,不能仅仅以罚代责,一罚了之,而是继续跟进,彰显鹿城严厉打击的姿态。注销、转行、搬离的为彻底清零,规范、关停的及时关注,整改、立案的加强监管。同时明确对整改的监管频次一天2次,关停的监管频次一天1次,规范的监管频次一周1次,立案的尽快结案。

3

查漏补缺,建立档案。虽然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有隐蔽化的趋势,但非法召集老人的行为却是有迹可循,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遗漏的、新增的按上述要求加强监管,并及时报送清零台账,从而有效挤占非法营销的生存空间。


02

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为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自律,鹿城区局从广告宣传、产品质量、进货台账等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守法经营。保健食品经营者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须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发布的内容应当与批准的广告内容一致,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进行比较,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购销台账,及时留存进货票据、生产企业或供货商资质等材料。


03

履行场地提供者职责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场所是经营保健食品的法定场所,租用宾馆、酒店、影院、礼堂或其他场所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的,可以对产品进行真实、合法的宣传,但不得进行现场销售产品活动。因此该局要求市区宾馆、酒店等会议场所安装高清录音录像摄像头,并要求提供场地的管理方应当查验会议营销举办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留存其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同时每月查看高清录音录像监控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并且抽查会议营销举办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对可能涉及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实现“实时、动态、全方位”监管。同时通过社区街道联系约谈将房屋租赁给保健食品违法营销人员的产权所有人,向出租房东发放《告知通知书》,告知其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违法生产经营者提供便利将受到严厉处罚,督促房东履行相应主体职责,从而避免将房子出租给涉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业态,自觉抵制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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