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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实施基药制度、落实两票制等7方面是重点任务

来源:健康报

导语:1015日,2018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指出,要求从使用端发力,把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起来、把不合理用药费用降下来。

会议是在全国卫生健康事业开启新征程、医改进入深水区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要求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做好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等工作,为药政工作上新台阶创造工作条件。

曾益新指出,目前我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的方向、原则、路径均已明确,重点难点就是要狠抓落实。做好药政工作要坚持目标引领,突出药品治病救人的本质特征,建立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药政工作明确7方面重点任务

会议明确,近期我国药政工作将着力围绕加快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政策、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推进国家药物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建设等7个方面重点展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做好药品供应保障放在突出位置,明确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宣传改革成效和典型经验。

完善短缺药供应保障机制,推动落实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制度

会议指出,为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我国已制定了一揽子改革政策和管理措施,基本形成了药品短缺应对体系,成功解决了一批短缺药品的供应难题。

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如监测预警体系尚不健全、原料药垄断问题突出等。要加快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启动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完善四级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新一轮短缺药品基础信息核查,将临床必需、短缺影响大的药品纳入重点监控目录。

完善短缺药品应对机制,推动落实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制度,建立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制度、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各地要组织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督查考核和激励问责。

全面推进基药制度落地,合理确定基药使用比例

会议还强调,各地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围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招标采购、监测评价、考核评估等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落地。

国家将围绕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上下用药衔接、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等,组织开展以市或县为单位的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

修订编制2018年版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并组织培训,在制定和实施临床路径、诊疗指南过程中首选基本药物。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确保达到较高的使用量。

 

加快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会议指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对于药品遴选、采购、合理使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快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遴选成立国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依托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医疗机构等单位,确立评价体系总体架构,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编制评价工作方案。

建立综合评价基地,先遴选确定儿童用药、心血管病用药、抗肿瘤用药3个领域,选择部分地区临床药品评价基地,通过试点带动整体工作推进。

研究建立综合评价结果产出的关联应用机制,特别是在基本药物遴选和动态调整、药品采购、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让评价结果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协同做好抗癌药专项采购

会议强调,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督促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做好“两票”的留存备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打击过票洗钱等违法行为。

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协同做好抗癌药品专项集中采购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抓好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落实,推进药品使用监测。

增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总药师试点,加强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推动药事服务收费项目设置。

推进国家药物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建设,在基本药物、短缺药品、仿制药和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等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方面,发挥好协调牵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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