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群众丨多项门诊慢性病多项政策,一次性告知~
上周说了门诊慢性病的复审流程简化,有不少朋友问了很多其他有关门诊慢性病的问题。针对大家的疑问,社保小编决定就门诊慢性病问题专门做一期专场,全面解答大家的疑问困惑。
本条主要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
病种范围及补助最高限额
共有37种病种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统筹基金补
助最高限额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5000元
多耐药
扩张性
骨髓增生
异常综合征
巨趾症
甲状腺功
能亢进
甲状腺功
能减退症
风湿性
病Ⅱ期
统筹基金补
助最高限额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8000元
病Ⅲ期
慢性活
动性肝炎
失代偿期
慢性肾小球
强直性
类风湿
综合症
系统性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特发性血小板减
少性紫癜
肝豆状
核变性
脑血管病
恢复期
精神疾病
阿尔兹
海默症
慢性肾功
能衰竭
慢性肺源性
统筹基金补
助最高限额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疾病名称
20000元
血友病
恶性肿瘤晚期
白血病
慢性再生
障碍性贫血
器官移
植术后
慢性肾功能
衰竭尿毒症期
慢性病审核认定标准
具体鉴定标准已经上传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官网,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查看。
补助起付标准及补助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为:700元,补助比例为70%。
政策解释:参保人员当年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扣除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也就是起付线700元)后,剩余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该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举例:
补助申报时间及资料
每年年初,由单位负责人收集资料,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报上一年度的门诊慢性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