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开展打击欺诈医疗保险基金投诉电话
欢迎广大市民针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昆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按所在地医保管理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
3.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5.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6.邀约住院,将相对固定的参保人员群体多次办理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7.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