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签发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样证式样—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样证式样—封底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样证式样—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样证式样—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