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参合标准
2019年度碧江区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
二、资助参合政策
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省、市、区三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按每人100元进行资助。
2、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区卫计局全额资助参合。
3、对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参合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4、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5、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参合时限
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
四、参合地点
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站。
五、参合人群
凡是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碧江区农村居民皆可在碧江区参加新农合,并且预产期在2019年度的孕妇可以提前为准宝宝缴纳参合费,预缴参合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正常补偿待遇。已在学校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受益时间为2019年度全年度的学生,不需再缴纳新农合。
六、注意事项
缴费时请向收费人员索要发票并保存好,在参合信息尚未录新农合系统之前,这是您已参合的唯一凭证。患者参合后凭身份证就医即可享受新农合报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外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除外)。
各乡镇(街道)合管站联系方式
序号 |
乡镇(街道) |
联系电话 |
1 |
市中街道合管站 |
0856-8146987 |
2 |
环北街道合管站 |
0856-5230153 |
3 |
河西街道合管站 |
0856-5253020 |
4 |
灯塔街道合管站 |
0856-5756620 |
5 |
川硐街道合管站 |
15285438883 |
6 |
坝黄镇合管站 |
0856-5421580 |
7 |
和平乡合管站 |
13595629306 |
8 |
漾头镇合管站 |
13885607385 |
9 |
瓦屋乡合管站 |
13721576900 |
10 |
滑石乡合管站 |
13985333252 |
11 |
云场坪镇合管站 |
15121695051 |
12 |
桐木坪乡合管站 |
13638149923 |
13 |
六龙山乡合管站 |
13885629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