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要求,2018年县疾控中心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对城中体检中心、澄迈县第二小学、澄迈县第二中学、澄迈县第三中学、澄迈县第一小学、澄迈县疾控中心门诊部、澄迈县实验小学、金江镇供水厂、县委机关食堂等9家单位进行水质监测,现将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898-67601273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附件:2018年水质监测结果
供稿:林健
编辑:叶小灵
根据《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要求,2018年县疾控中心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对城中体检中心、澄迈县第二小学、澄迈县第二中学、澄迈县第三中学、澄迈县第一小学、澄迈县疾控中心门诊部、澄迈县实验小学、金江镇供水厂、县委机关食堂等9家单位进行水质监测,现将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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