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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出生缺陷儿童可以获得救助了!

  为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启动的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1月30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淄博市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淄卫函字〔2019〕23号)。该项目方案旨在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教育宣传,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开展,帮助更多受遗传代谢病困扰的家庭和患儿,助力健康扶贫。

一、谁可以享受救助?

  1.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详见附件)。

  2.年龄18周岁以下(含)。

  3.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件2)。

  4.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000元(含)。

二、救助标准是多少?

  对患儿于2015年1月1日(含)以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医疗费用给予救助,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2000元—10000元救助。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1.自付部分大于2000元(含)、小于3000元的,救助额度为2000元。

  2.自付部分大于3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85%予以救助,最高补助额度为10000元(含)。

  3.患儿在获得第一次救助金(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之后可申请第二次救助。

三、怎样申请救助?

  患儿法定监护人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提出救助申请,填写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证明患儿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证明监护关系的其他材料原件。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材料。

  2.病情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案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如有住院治疗请提供)、基因检测或串联质谱检测报告、血液检测报告等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请全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带领相关证件及时办理救助,并请相关转告,让更多的患儿和家庭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帮扶政策。

 

  咨询电话:0533-2168907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杏园东路11号淄博市妇幼保健院VIP门诊二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7:00(节假日除外)




供稿:基妇科

编辑:侯庆东

校稿:赵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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