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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即将来临!全国共分5大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月18日发函,要求各省市就《全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月22日前书面反馈。根据该方案,按照地理相邻、产销互补等区域划分原则,全国共分为5个大区,分别是北部区、西北区、东部区、中南区和西南区。各大区牵头省份由区域内各省份轮流承担。


一位参与了方案前期研讨的专家告诉记者,划区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各省的生猪净调入/调出量。前两大调出省河南和山东目前均被划入东部区,或可进一步优化。方案还提出,鉴于目前非洲猪瘟防控采取的禁止生猪跨省调运等措施后,主要矛盾是主产区生猪压栏问题,建议除中南区外第一轮牵头省份由各大区内主产区省份承担(分别是辽宁、陕西、山东、四川)。中南区由于还要保障供港澳生猪,第一轮牵头省份由广东承担。


各大区的职责任务主要是统一推进动物疫病防控、统一协调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统一规划相关产业布局。如方案提出,要督促资源约束较突出的地区恢复一定的高效环保型生猪养殖产能,鼓励南方及大中城市周边地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养殖企业,引导不符合防疫、环保等要求的养殖场(户)升级或有序退出。



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养猪企业集团在省域内或同一个大区内布局全产业链,建设现代生猪种业,推行育、繁、养、宰、销一体化的融合发展新格局。在运行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设立“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协调办公室”,并建立各大区省际间联席会议制度。同期在征求意见的《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2019年)》还提出,今年要重点推进中南区防控试点工作,广东省牵头落实分区防控措施,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此外,海南等具有较好天然屏障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强化疫病监测和调运监管,提升区域防控能力。


来源:兽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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