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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决定对蟾酥注射液药品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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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增加以下内容
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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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项增加以下内容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用药部位:疼痛、皮疹。
4.其他:恶心、呕吐、寒战、发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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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项下增加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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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项增加以下内容
1.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蟾酥注射液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6.本品无儿童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证据,不建议儿童使用。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8.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国家药监局要求蟾酥注射液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据国家药监局数据,蟾酥注射液目前的批文有4个,涉及2家药企,江苏浦金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凤阳科苑药业有限公司。
▪ 内容来源 | 医药地方台
▪ 整理 | Sa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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