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丽水市城区某酒店因消费者在其运营场地抽烟未作劝说、劝阻被市卫健委依法查处;8月5日,市卫健委依规对其送到警示、处罚600元的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抽出了金华市本级控烟第一张罚款单。案件回望 7月21日,金华市卫健委稽查人员依规对胡某运营的酒店开展控烟查验,查验全过程中发觉,酒店1楼休息室一位男士消费者已经抽烟,但未见酒店工作员对该不文明现象开展劝说、劝阻。稽查人员随后照相固定不动直接证据,并制做当场询问笔录,一起勒令该酒店马上纠正。一位消费者已经服务厅休息室抽烟 7月27日稽查人员对该酒店开展复诊,酒店已干了纠正:分配前台接待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配戴“文明劝导”红袖章,随时随地劝说抽烟等不文明现象;撤除休息室的烟缸,并在显眼部位贴到禁烟标志。前台接待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配戴文明劝导红袖章以案说法2019年3月29日,浙江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大会准许了《金华市文明行为推动规章》(下称《规章》),于2019年5月1日宣布实施,该《规章》是金华市首个由市人代会制订的实体性政策法规,都是本省第一部由市人代会全票决议根据的文明行为推动地方法规。《规章》的施行,意味着我区公共场所吸烟监管工作中迈向法制化、规范性路轨。该酒店违背了《规章》第9条、第二十五条要求,沒有对其场地内抽烟等不文明现象开展劝说、劝阻,依照《规章》第二十九条要求,给予警示、处罚600元的行政许可。来源于:金华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