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4+7正式扩面!联盟地区药品集采公告出炉!
9月1日上午,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下发,4+7正式扩围正式官宣!此次联盟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地区4+7 城市除外。河北和福建省为自主跟进,也不在此次联盟地区范围内。意料之中的是,采购品种数量与之前的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品种相同。1. 本次集中采购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各联盟地区确定。
2. 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实际中选企业为1 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 实际中选企业为 2 家 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 实际中选企业为 3 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70%。 3. 次年约定采购量按该采购品种 (指定规格) 首年实际采购量一 定比例确定: 实际中选企业为 1 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实际采购量 的 50%; 实际中选企业为 2 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实际采购量的 60%; 实际中选企业为 3 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实际采购量的 70%。 次年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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