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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件“小事”,诊所和医生同时被立案查处,到底冤不冤?

抽烟致癌物质早已是这件认可的客观事实公共场合内操纵抽烟是每一名住户需有的义务医务人员工作人员也是公共场合操纵抽烟的推动者和实施者殊不知一些医护人员却不那么觉得称作“琐事”,无关痛痒 前不久,杭州余杭区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稽查人员对某门诊所开展行政执法,发觉2楼吊瓶室许多人抽烟,坐椅护栏上置放1个烟缸,看得见多枚烟头。可悲的是,吊瓶室和诊断室墙面上居然都贴1个尺寸约30cm×30cm的“严禁吸烟”的标志。不清楚到底是谁那么变本加厉就在吊瓶房间内抽烟?深化调研发觉,居然是大夫陈某自身在吊瓶室抽烟,仅仅由于病人较为少,闲着没事引发。大夫陈某如何都没有想起,会由于抽烟那件“琐事”,被依法查处。吊瓶室坐椅护栏上置放烟缸,内看得见多枚烟头 温馨提醒《杭州公共场合操纵抽烟规章》第五点明文规定:房间内公共场合、房间内工作中场地、公共交通设施内严禁吸烟;《杭州公共场合操纵抽烟规章》第9条要求:在本规章要求的严禁吸烟场地或是地区内,所有人不可抽烟。《杭州公共场合操纵抽烟规章》第10条第(三)项要求:严禁吸烟场地和限定抽烟场地的经营人或是管理人员理应执行以下岗位职责:(三)没有本企业严禁吸烟场地或是地区内设定烟具。 现阶段,大夫陈某以及所属的门诊所由于违背《杭州公共场合操纵抽烟规章》有关要求均被依法查处。来源于:余杭区卫生监督所由于这件“琐事”,门诊所和大夫另外被依法查处,究竟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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