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上海、广东、甘肃、内蒙古等省市药店圈多家药店被查,其中,多家药店因执业药师问题被查被曝光,原因大致包括: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企业执业药师无法有效履职(执业药师注册证到期后未继续注册),甚至还有因药师在考勤刷脸时没有刷到、图像不清晰,而被查不过关的,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4家药店GSP证书被收回,3家药店违规被查
烟台:4家药店GSP证书被收回
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4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收回烟台利康医药有限公司开发区黄山分公司等4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济南:3家药店被查出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期济南市组织了第二十七次飞行检查。本次共检查了15家零售连锁门店和3家单体药店,其中3家药店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上海:2药店行政检查“不过关”,因考勤刷脸不清晰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于2019年8月期间对区域内97家次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行政检查,其中合格药品零售企业87家次,歇业4家次,不合格3家次,限期整改3家次。在标示为歇业和不合格的企业中,均涉及上海人和堂国药药店,分别为上海人和堂高康药店、上海人和堂万龙药店。
广东:责令8家药店限期整改,1家药店GSP被撤销
中山:8家药店被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9年(11号)》。通告称,8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
江门:1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江门市蓬江区医药之家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内蒙古:包头查实“挂证”执业药师375人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目前已经取得重大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1571家,查实“挂证”执业药师375人。其中,主动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157人,注销注册80人,剩余138人正在办理注销和变更手续。对涉案违法零售药店,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家,撤销GSP证书9张,查处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20家,核减经营范围72家,取消医保定点资格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64份。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和曝光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继续加强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人员资质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遏制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甘肃:20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多则公告,20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法撤销其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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