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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称药品管理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大会于2019年8月26日修订根据,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主题思想以下:-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全面推行药品发售批准持有者规章制度。- 自2019年12月1日起,临床试验组织执行办理备案管理方法。- 自2019年12月1日起,撤销药品GMP、GSP验证,已不审理GMP、GSP验证申请办理,已不派发药品GMP、GSP资格证书。- 2019年12月1日起,对化学原料药已不派发药品申请注册资格证书。详细正下方“阅读”。来源于:中国國家药品监管管理处官方网站欲知大量医药信息,请登陆MIMS.com一键下载MIMS程序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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