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目标:
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
基本建成分类处理系统
在按照国家要求抓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同时,《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到“全地域”,明确提出,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为达成“全地域”覆盖目标,《方案》明确两步走:
看管理:
制定全省分类目录和投放指南
公共场所至少设两类收集容器
《方案》在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同时,要求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同时,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监督、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予以明确要求。
四川将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确保收集容器的颜色和图文标识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四川要求各地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鼓励采取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引导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村庄设置回收站点,科学规划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因地制宜布局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配备各类转运车辆,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
看配套:
力争2022年,地级及以上城市
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
作为配套体系,四川明确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积极推进“光盘行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同时,规范厨余垃圾收运行为,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厨余垃圾收运工作。严禁工农业固废、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及建筑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四川将适时启动新一轮规划建设,构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置系统。力争2022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
看保障:
制定全省分类地方性法规
定期考核地级及以上城市
《方案》规定,各市州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前向省政府报送工作报告。四川还将制定出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有立法权的市(州)应当根据实际,积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或规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四川还将研究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及评价标准,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考核。
小贴士
你家的生活垃圾,分类分对了吗?
一、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二、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三、厨余垃圾。也可称为餐厨垃圾,泛指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四、其他垃圾。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
农户按是否腐烂为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次分类,分成“易腐烂”和“不易腐烂”两类,分类投放至标准化两格式或两个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初次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拣,对“易腐烂”垃圾采取堆肥还田等方式进行就地资源化利用,对“不易腐烂”垃圾再细分为“可以卖”垃圾(即可回收物)和“不好卖”垃圾(即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可以卖”垃圾可由保洁员或农户自行售卖,“不好卖”垃圾由乡镇转运至县(市、区)分类处置。
来源:川报观察